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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及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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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导
1、教职工办证:凡本校教职工均可向图书馆申领借阅证。新进教师凭人事处证明,至图书馆二楼总咨询台办理。
2、学生办证:因学生都拥有校园卡,其校园卡本身已具有图书馆借阅证的功能。其办理地点在学校计财处校园卡中心(行政楼一楼),办理方法可咨询校园卡中心(84396612)。因图书馆系统与校园卡系统数据交换需要时间,所以新办、补办的校园卡,需24小时后才可以在图书馆生效使用。
3、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阅证遗失补办:校园卡(借阅证)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二楼总咨询台或在查询系统上挂失。校园卡用户还需到计财处校园卡中心挂失。挂失前,如发现冒借,概由丢证人负责。
5、进修教师、外籍教师、在我校攻读学位的校外研究生、留学生办证时须至图书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名),交至图书馆办公室,办理证件开通手续。
6、本校教师、研究生可申领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每年5月、11月办证,届时请留意图书馆通告。
7、读者毕(结、肄)业、退(休)学、出国、调出本校或借阅证到期,应主动归还全部图书,并向图书馆交销条码借阅证(校园卡证则由图书馆出证明到校园卡部注销)。否则本部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并保留追索权利。
离校手续
1、本科生在离校前持离校单和本人校园卡到图书馆二楼总咨询台办理离校手续。
2、研究生在离校前首先在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网址);待审核通过后,持离校存查表和本人的校园卡到图书馆二楼总咨询台办理离校手续;同时提交论文精装本一本。 |